[摘要] 根据黄山市人民 《关于去库存促进黄山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 城区房地产去库存,决定对在 城区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购房人发放购房补贴。
屯溪区人民 ,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黄山市人民 《关于去库存促进黄山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黄政【2016】50号),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 城区房地产去库存,决定对在 城区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购房人发放购房补贴。为方便购房人申请办理,现就受理发放购房补贴操作细则通知如下:
一、购房补贴发放对象
此次·购房补贴发放的对象为2016年9月20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 城区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开具销售 并按规定缴纳契税的购房人。
二、购房补贴的发放标准
1、非住宅类新建商品房:按应计契税购房总价1%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2、非住宅类二手房按应计契税购房总价0.5%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3、免征契税部分不享受购房补贴。
三、购房补贴的申请受理
1、购房补贴申请的受理地点在黄山市 服务 二楼市财政局非税局窗口(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8号,联系电话0559-2330635)。受理时间从10月18日起开始,到2018年元月31日截止,不予受理,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2、个人购房申请人需向工作人员提供购房合同、销售 、契税缴纳申请表、契税完税凭证、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委托书。
3、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受托代为申请。法定监护人应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购房人没有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可提供法定监护人银行卡(或存折)。
4、单位购房申请人需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供购房合同、销售 、契税缴纳申请表、契税完税凭证、营业法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具体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另提供一份盖章确认的本单位银行帐号。
四、购房补贴的办理流程
购房补贴受理发放工作采取部门联动, 服务机制。我局将与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密切 ,在受理购房补贴申请之后,按批次认真核实有关购房信息的真实性,及时做好购房补贴的受理、数据录入、审核、审批工作,在30个工作内将符合政策的购房补贴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如购房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补贴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购房补贴政策办理情况咨询电话:0559-2355304.
特此通知
黄山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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