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感情不和闹离婚 丈夫趁机移房产

都市女报  2017-10-20 14:56

[摘要] 张媛在与丈夫杨刚感情破裂后选择离婚,当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杨刚却拿出一份抵押合同,告知她两处房屋已经抵押给了自己的父亲。近日,张媛来到山东舜翔律师集团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张媛在与丈夫杨刚感情破裂后选择离婚,当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杨刚却拿出一份抵押合同,告知她两处房屋已经抵押给了自己的父亲。近日,张媛来到山东舜翔律师集团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案件简介:

2000年,我和杨刚结婚,育有一儿一女。婆家家境殷实,我们的日子过得美满幸福。但好景不长,我们的关系自2010年开始恶化。去年7月,杨刚正式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我已经做好最坏打算,但杨刚在法庭上拿出的一份抵押合同还是出乎了我的意料。

杨刚称,因为自己经营的餐厅出现亏损,便以自己名下的两处房屋作为抵押,向父亲借款200万用于偿还债务。我注意到,这份抵押合同签订的时间是2015年6月。合同签订后,他们已经办好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因此,杨刚说我无权再要求分割这两处房产。

今年7月,法院判决我们离婚,但因两处房屋产权不明,未做出处理。其实,这两处房屋是我们婚后共同购买的,我有银行转账凭证。而且,根据我在家中发现的杨刚存折来看,杨刚及父亲根本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他们纯属恶意串通、伪造债务。

为保护合法权益,我一纸诉状将杨刚及其父亲告上法庭,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我想问问,法院应该会怎样判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山东舜翔律师集团副主任苏红点评:

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后夫妻购买的住房,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根据张媛所述及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应该可以证明该房产是二人婚后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杨刚在未得到张媛的允许下将房产抵押贷款,并签订合同,是阻碍张媛实现财产法定分割权的行为。同时,在诉讼中杨刚如不能有效证明该借贷关系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即使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也将是无效。

苏红:法学专业,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婚姻家庭、房地产建筑工程合同等民商事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多次被评为律师。

专注婚姻家庭法律服务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办理过数百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还具有心理学的专业涵养和婚姻家庭咨询师的身份。她说:“我将秉承勤勉、敬职、高效的工作态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用法律和智慧、爱心和责任心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

(责任编辑/汪倩)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