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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将出台城镇住房保障条例 探索共有产权住房

新华网  2014-06-05 08:40

[摘要] 6月4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冯俊介绍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冯俊说,随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大规模实施,我国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和组织实施机制也日臻完善。

第三,工作责任基本明确。住房保障事权在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主要负责政策制定、指导实施、监督考核,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抓落实。2009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成立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前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等20个部门参加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自2010年起每年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绝大多数城镇家庭都能够居住上符合文明、健康标准的成套住房的目标,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住房保障顶层设计,出台《城镇住房保障条例》,推进住房保障法制化、规范化;二是,坚决把抓建成、促入住作为首要任务,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完成各项建设任务;三是,下大力气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依法依规做好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筹措、质量监管、公平分配等各项工作;四是,切实抓好保障房后续管理,在准入、使用、退出等方面建立规范机制,努力实现住房保障公共资源公平善用。

另据大智慧财经报道,关于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住建部下一步将推动出台《城镇住房保障条例》,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推进住房保障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

国新办周三就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举行发布会,住建部总经济师冯俊表示,下一步住建部将推动出台《城镇住房保障条例》,指导各地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订实施办法,明确并轨后计划实施、租金定价、分配管理的具体规则。

同时,要推动完善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运营机制。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推进住房保障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

在棚户区改造方面,冯俊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地方多渠道筹措资金,做好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筹措、质量监管、公平分配等各项工作,确保完成2013-2017年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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